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按照《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和《临沧市中医医院预交金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临中医发【2025】33号),结合医院实际,综合考虑住院患者疾病诊断、治疗方式、结算类型等因素,参考同病种近三年度次均住院费用和个人平均自付住院费用,合理确定住院预交金额度。具体收费方式如下:对城乡居民医保和自费结算患者收取预交金。对职工医保免收预交金。
现将临沧市中医医院住院预交金收取金额公示如下:

信息来源:财务科
编辑、校对:杨学熙
复审:苏有娥
终审:童明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