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临沧市市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慢性病、特殊病门诊医疗服务保障水平,方便广大群众申请特殊病、慢性病的审批办理,实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病种管理服务工作与省级保持统一,2020年11月20日开始,可以在临沧市中医医院门诊现场办理申请审批了,现就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办理病种
(一)统一后的门诊慢性病病种共25种
冠心病、慢性心力衰竭、慢性风湿性心脏病、肺源性心脏病、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活动性结核病、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脑血管意外(脑出血、脑血栓、脑梗塞、脑萎缩及后遗症)、原发或继发性髙血压Ⅱ-Ⅲ级、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老年性前列腺増生IIº~IIIº、慢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症、糖尿病、强直性脊柱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包括幼年特发性关节炎、幼年性皮肌炎)、甲状腺机能亢进(减退)、阿尔茨海默病、癫痫、系统性硬化症、干燥综合症、原发性青光眼、精神病。
其中:原发或继发性髙血压Ⅱ-Ⅲ级、糖尿病、强直性脊柱炎、阿尔茨海默病、原发性青光眼5种疾病只需审办一次,其他20种需三年复审一次。
(二)统一后的门诊特殊病病种共12种
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包括遗传性球型红细胞増多症、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地中海贫血、血友病、帕金森氏病、重症肌无力(包括肌营养不良症)、运动神经元病、重性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耐药肺结核。
其中:恶性肿瘤、耐药肺结核5年需审办一次,其他10种只需审办一次。
二、申报手续
(一)携带二级及以上医院的主治及以上级别医生开具的2020年1月1日以后门诊或住院特殊病、慢性病诊断证明书原件,至临沧市中医医院慢性病申报办公室审核备案,申领、填写临沧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特殊病申报审批表即可满足申请慢性病、特殊病的审批材料。
(二)一律取消以往慢性病特殊病检查证明材料、住院病历和盖章证明。
(三)参保人员在年度内申请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待遇的,自申报当月享受相关待遇。
(四)2020年7月1日前已批复的特慢病门诊待遇标准及有效期由原政策自动过渡执行新政策,参保人员无需重新提交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申请材料,因部分病种无法自动对照过渡的,根据病种实际情况由参保人员重新提交申请材料按新政策申请,对2020年7月1日起申请办理特殊病慢性病待遇的,统一执行新政策。
三、申报流程
门诊挂号室挂号→慢性病管理办公室(临沧市中医医院二楼内科二诊室)审核疾病并开具诊断证明→当场申领“临沧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特殊病申报审批表”→详细填写审批表个人信息→慢性病特殊病线上审批→医保定点服务窗口即时办结。
四、办理对象
1.临沧市市级职工医保人员
2.长期居住在临翔区的临沧市辖区内其它县、乡镇的退休职工医保人员
五、办理时间
自2020年11月20日起,周一~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六、办理地点
临沧市中医医院二楼门诊内科二诊室
临沧市中医医院
2020年11月20日